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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4 17:38:01 股吧网页版
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祁怀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祁怀锦)

各位董事: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因任期达到上限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祁怀锦,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培训部主任。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议题;对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开展实地考察,深 入了解公司运营管理实际情况。本人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现场工 作时间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规定。在审议 2025 年各项议案时,本人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发表独立意见,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深入了解了公 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外部审计、港口业务竞争与合作等方面提 出了合理建议。在任职期间,我对董事会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未对公 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祁怀锦 2 2 0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本人召集公司审计委
员会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22 项;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
议案 2 项;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2 项;出席战略委员会
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4 项;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议案 2 项。
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出具审核 意见,确保各项决策程序依法合规。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公司内控、财务、业务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期间,共召集 2 次审计委员会,对包括年度整合审计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工作总结、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年度报告等议案进行了系统审核,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年度报告工作进度、内外部审计的工作重点、港口业务竞争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确保了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全面掌握与全程监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的各类活动,按要求参加公司股东会,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充分交流沟通,为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努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要求披露了 2 则定期报告及 2024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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