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热电”或“公司”)的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婷,女,51 岁,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曾任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律师协会律所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顾问委员、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国际破产协会会员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 INSOL 中国会员,第六届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1%以上、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前,详细了解了每个议案的背景资料,认真仔细地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判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专业意见。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见下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是否连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议
张婷 11 11 0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事姓名 应出席 出席 缺席 席次 出席 缺席 席次 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张婷 5 5 / 3 3 / 1 1 /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公司提名候选人相关事项的讨论等,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
职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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