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1 21:54:23 股吧网页版
百花医药: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2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5-011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拟以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择机
购买的单个投资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在上述限额内滚存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择机购买的单个投资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在上述限额内滚存使用。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2、投资金额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等)。单日最高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审议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进行对比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跟踪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理财产品购买与赎回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4、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银行理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交易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日常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中的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投资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