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贵司就本次潜在收购意向公布真实存在依据,披露收购方相关信息,确保25.12.29至26.01.06停牌的真实必要性。
*ST百花: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停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始终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停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6-01-09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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