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16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 2021-056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商股份”或“公司”)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首商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异
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
告编号临 2021-051。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9.35 元/股,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
的行权价格为 8.51 元/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将以 8.51 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异议股东注意投资风险。
本提示性公告仅对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申报行使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建议。
一、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基本情况
1、有权申报的异议股东
异议股东为在公司于 2021 年5 月28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关
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包含其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异议股份直至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同时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决议,在《关于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方案的议案》(包括其各项子议案)以及《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中均投出有效反对票的数量合计为 3,857,300 股,因此可以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持股数量为不超过 3,857,300 股。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票且需要进行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在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前
完成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并于申报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进行相关申报。
2、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之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期间公司 A 股股票停牌。
4、申报方式:公司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不提供现场申报方式。
5、申报代码:706078
6、申报简称:首商现金
7、申报方向:申报卖出
8、收购价格:8.51 元/股
9、申报数量:
(1)于申报期内,异议股东可以就异议股份全部或部分申报现金选择权。
(2)公司异议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为该异议股东截至异议股东现金
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5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异议股份数量。
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首商股份异议股东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司法强制扣划等)、被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力、被司法冻结或发生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而导致持股数量减少的,其持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首商股份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而导致持股数量增加的,其持
有可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3)同一股票账户在申报期内可多次申报,有效申报数量为各次申报卖出数量之和,但不超过有权申报数量上限。
(4)对于异议股东持有的已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份,异议股东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设定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权申报自发生被设定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等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时无效。
10、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安排,由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受让全部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二、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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