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7 18:39:05 股吧网页版
宁波富达:宁波富达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崔平)已离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崔平)

本人因已担任超过三家 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向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根据规定,现将本人 2024 年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崔平:女,汉族,1957 年 2 月出生,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
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历任中科院固体物理所研究员/副所长/所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所长。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教授/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甬江实验室主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 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的次数

崔平 2 2 0 0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召集提名委员会并参加战略委员会的会
议共计 3 次,其中召集提名委员会 2 次,参加战略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充分发挥了作用,有效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
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
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同时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会,就重点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
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