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5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浙江天平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资质条件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3 日,
2016 年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6]39 号文件批复同意,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MA27U05291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9幢10层。
浙江天平持有浙江省财政厅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33000009号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浙江省国防工业科技办公室核发的编号为 ZJZX00-007B 号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凭证。浙江天平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三、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孙承芳,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 12 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2024 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项目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起至今就职于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 3 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业期间为新三板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过年报审计等相关服务,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市公司项目。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浙江天平执业,2024 年开始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独立性
浙江天平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天平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质量控制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浙江天平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质量控制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浙江天平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浙江天平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负责人复核、审计合伙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以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审计负责人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确保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审计合伙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主要对重要事项会计处理和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得出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主要对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复核,评价审计报告结论的恰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浙江天平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浙江天平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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