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邱妘女士、徐衍修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腾飞女士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邱
妘女士担任。2025 年 3 月 26 日,腾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章庆祝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邱妘女士、徐衍修先生和非独立董事章庆祝先生 3 名委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邱妘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胜任相应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委员均
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审议事项
号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
报摘要》
2、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4、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1 2025 年 第
月 19 日 情况报告
一次会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及公司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
2 2025 年 第
月 24 日 告
二次会议
2025 年 8 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月 22 日 2025 年 第 及其摘要
三次会议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4 10 月 20 2025 年 第
告
日 四次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将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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