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17:53:45 股吧网页版
云维股份:云维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展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云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2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对象:曲靖能投云维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云维”)。

借款方式: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以
自有资金为曲靖云维提供最高不超过 1.7 亿元无息借款,借款展期期限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本次借款展期经云维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借款概述

(一)借款的目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以自有资金
出资 3000 万元在云南曲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运营,承接原来由云 维股份以曲靖片区为主的滇东北区域部分贸易经营业务,同时面向市场,发挥自 身优势,做好当地的业务拓展和客户关系维护。

为满足其业务开展需要,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高于1.7亿元借款进行展期的议案》,
并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对曲靖云
维提供的最高不超过 1.7 亿元借款进行展期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公司实
际向曲靖云维借款 1.7 亿元。当前,曲靖云维贸易经营业务开展正常,为确保其 贸易业务正常开展,曲靖云维申请对上述 1.7 亿元借款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限
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

二、借款对象及借款方式等情况

(一)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曲靖能投云维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珣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长期

住 所:云南省曲靖经开区翠峰西路 64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借款方式、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借款方式:云维股份拟对上述借款到期后进行展期,曲靖云维可在 1.7 亿元额度范围内申请提前还款,借款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1.7 亿元;

借款展期期限:2026 年 5 月 31 日。

三、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借款展期对象曲靖云维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本次借款展期财务风险可控;

(二)此次借款展期,利于曲靖云维贸易经营业务顺畅开展,同时面向市场推进区域市场拓展;

(三)本次借款展期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