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报告编制说明
关于本报告 编制依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旨在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和展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示公司 2025 年在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
导性陈述,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时间范围 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提升报告连续性、完整性,部分内容可能超出上述范围。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责任云研究院《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CASS-ESG 6.0)之电力、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
组织范围 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1 号——可持续性相关财务信息的一般
除另有说明,本报告的报告范围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范围保持一致,涵盖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在报告中, 要求》(IFRS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可持续披露准则第 2 号——与气候相关的披露》(IFRS2)
为了便于表述和阅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华电能源”“公司”“我们”表示,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以“锦兴公司”
表示,华电能源富拉尔基热电厂以“富热电厂”表示,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以“哈三电厂”表示,哈尔滨热电 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
有限责任公司以“哈热公司”表示,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以“牡二电厂”表示,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
公司以“齐热公司”表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华电”表示。
数据来源 报告发布
本报告以简体中文发布。本报告主要以 PDF 电子文档形式向利益相关方公布,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
本报告中的数据来源包括政府部门公开数据、公司的正式文件、公开披露文件等。本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如与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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