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韩宝明作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围绕董事会审议事项和公司发展重点,依法参与公司治理结构运行及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决策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和自身专业经验,认真审理各项议案内容,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健康发展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韩宝明,1963 年 7 月生,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现任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理论与技术、综合交通运输等。1992 年
至 2016 年期间,共获得铁道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5 项,2015 年获得中国智能交通
协会三等奖,1999 年获智瑾奖教金,1990 年获北京市青年骨干教师。主要著作包括《高速铁路概论》(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8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8 年-2017 年)、《铁路客运专线换乘枢纽交通设计理论与方法》(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等。兼任北京交通大学国土空间与交通协同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都市快轨交通杂志社荣誉社长,《UrbanRailTransit》英文刊主编,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东盟合作委员会副主任等。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参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韩宝明 5 5 4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专业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4 4 0
提名委员会 4 2 2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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