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0818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6/29 - 2026/6/30 2026/6/30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4 月 30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6,366,92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81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132,599,261 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6,366,920 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 2,126,232,34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392,580.55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指参与分配的股东实际收到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0818 元。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仅涉及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2,126,232,341×0.00818÷2,132,599,261≈0.00816 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0816)÷(1+0)=(前收盘价格-0.00816)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6/29 - 2026/6/30 2026/6/3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
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3)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佳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刘伟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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