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1
公告编号:2016-014
证券代码:837400 证券简称:延春高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延春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签署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述
广东延春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延春高材”或“公
司”)近期与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信通信”)就共同
承担市场压力,获得市场成功,达成双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协议的签订无需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
二、战略合作方介绍
京信通信系统(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系外商独资(港资)企业,是一家研发和生产通信外围设备的专业厂家,其主要产品有:通信直放站、室内分布系统、功率直放机及其配套使用的通信天线和无源器件等。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在广州科学城设有总部研发基地,在南京、美国弗吉尼亚及加利福尼亚分别设有研究所,已形成直放站、天馈及基站子系统、数字微波三大产品系列,并在各产品领域均掌握了核心关键技术,拥有众多自主的知识产权。京信通信生产基地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拥有面积达15000余平方米的标准通信设备制造厂房,年生产能力达20亿。京信通信积极拓展全球市场,先后在亚太、欧洲、北美、南美设立了近10个海外分支机构,在中国内地设有30余个分支机构,建立起覆盖全球的市场服务网络,全球业务蓬勃发展。
公告编号:2016-014
三、 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1、 战略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紧密而稳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双方 优势,实现
双方共赢。
2、京信通信产品供销合作
(1)双方合作期间,共同研发的技术指标,供货方不能直接或间接与其他关联公司产生供货行为;
(2)京信通信向延春高材承诺主要产品2016年度给予采购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2017年度主要采购金额不少于销货方总采购金额的30%;若销货方未能达到以上承诺,则按采购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值的10%进行补偿。
(3)若延春高材能够满足京信通信其他工艺要求的产品,京信通信将优先下单供货方。
3、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3 年,均可视情况沟通后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增加附件。
四、备查文件
《广东延春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广东延春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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