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黄震)
本人黄震作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未受公司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影响,充分保持独立性,依法进行表决,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震,博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曾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五矿国际信托独立董事,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其中 2
次为现场出席、3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本人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所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出席了前述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审阅,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前述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经理、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人选建议,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参会。该会议
主要围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展开,本人对于该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客观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方面予以关注,积极参与了讨论与论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定期报告及公司报送的各 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主动调查、获取做出 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相关议案的审议与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 能够基于客观事实对审议事项进行研判,并在历次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 见。
在日常的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并运用 自身知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沟通会上,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的专项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会后对于审计工作的进度,本人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有效促进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
另外,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高度重视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过程中进行监督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汇报,对于有疑问事项提出质疑或建议。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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