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利”、“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
人”)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本保荐总结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保荐代表人 吴茂林、褚四文
联系电话 0755-83081306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731
注册资本 55,874.2416万元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法定代表人 刘洪波
董事会秘书 蒋祖学
联系电话 0731-8535783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2月16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对湖南海利的保荐工作期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尽职推荐阶段,第二个阶段为持续督导阶段,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期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招商证券保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招商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招商证券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制定持续督导工作计划;
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并发表意见;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承诺事项;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10、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甲萘威和5000吨甲基硫菌灵等系列产品及配套年产3 万吨光气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宁夏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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