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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5 20:31:21 股吧网页版
爱旭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6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6-04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
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升公司下属子公司滁州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爱旭”)的资本实力,优化滁州爱旭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以自有资金向滁州爱旭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8.00 亿元。增资后,滁州爱旭的注册资本由 5.22 亿元增加至13.22 亿元,浙江爱旭持有 100%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 2026-050 号)。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回避 3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梁启杰、徐新峰和沈昱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6-051 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优化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存储方式,董事会同意上调公司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临 2026-052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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