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6-01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购买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接受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公司对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450万元(含税)。
该议案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刚、梁启杰回避了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6-019
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回避 1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济南基地最新一代 ABC 技术工艺的生产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共计 6 套,合同总金额为 4,590.00 万元(含税)。
该议案涉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刚回避了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临 2026-020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义乌基地电池产能升级改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产能结构,满足下游客户对 N 型高效 ABC 电池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义乌 PERC 电池产能技改TOPCon 项目,未实施技改的产能将不再实施,并在已实施完成的产能基础上,将义乌基地四厂现有电池产能升级改造为 5GWABC 电池产能,计划投资金额为 7.21 亿元。公司会尽最大可能利旧改造原有产线设备,并根据 ABC 工艺要求采购部分新设备以满足生产需要。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义乌基地和滁州基地光伏电池产能升级改造的公告》(临 2026-021 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滁州基地电池产能升级改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滁州一期年产 15GW TOPCon 电池项目,未实施建设的产能将不再实施,并在已实施完成的产能基础上,将滁州基地现有部分 TOPCon 电池产能升级改造为 6GWABC 电池产能,计划投资金额为 9.44 亿元。公司会尽最大可能利旧改造原有产线设备,并根据 ABC工艺要求采购部分新设备以满足生产需要。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义乌基地和滁州基地光伏电池产能升级改造的公告》(临 2026-021 号)。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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