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8:17:11 股吧网页版
爱旭股份: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6-02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爱旭”)拟与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普伊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
产设备共计 6 套(10 台),合同总金额为 4,590.00 万元(含税),由此构成关联交
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共 13 笔,授权或签署合同总金额为 17,090.77 万元(含税),
其中 16,634.70 万元(含税)的关联交易已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以累计审议的方式
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济南基地最新一代 ABC 技术工艺的生产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爱旭拟与苏州普伊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共
计 6 套(10 台),合同总金额为 4,590.00 万元(含税)。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
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回避、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刚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共 13 笔,授权或签署合同总金额为 17,090.77 万元(含税),
其中 16,634.70 万元(含税)的关联交易已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以累计审议的方式
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山东爱旭本次拟与关联方苏州普伊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金额达到并超过了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同为苏州普伊特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普伊特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26AD7U61

成立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 2988 号 3 栋厂房一层
法定代表人:张淋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股权结构:珠海迈科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迈科斯”)持有苏州普伊特 100%股份。珠海横琴明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琴明皓”)持有珠海迈科斯 90%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持有珠海横琴明皓 70%股份,间接控制苏州普伊特。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苏州普伊特及其母公司珠海迈科斯专注于太阳能(PV)晶硅电池及半导体、显示玻璃等湿制程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其在太阳能晶硅电池片湿化学设备方面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研制并量产了全球首创的、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