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利益。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敏,男,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法国巴黎
第一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继续从事研究生培养和博士授课工作),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在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完成培训,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会,本人依法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
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数
何敏 1 1 0 0 0 0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第十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未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
发展委员会 委员会 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本年 亲自
姓名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应参 出席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加次 次数
数 数 数 数 数
何敏 0 0 2 2 1 1 / / 0 0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任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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