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莉萍、沈鸿烈、钟瑞庆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徐莉萍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方芳、何敏、劳兰珺三名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方芳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集、召开 9 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沟通公司 2024 年年
度业绩预告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同意《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
(二)2025 年 4 月 10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5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第二次会
议,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 2024 年度审计执行情况,包括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对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等事项,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同意 2024 年度审计结果及审计意见。
(四)2025 年 4 月 26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2024 年年度报告;
3.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此外,还听取了《审计部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工作汇报》。
(五)2025 年 7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讨论和沟通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业绩预告情况,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同意《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六)2025 年 8 月 4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1. 2025 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2.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外,还听取了《审计部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
(七)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听取《审计部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情况的汇报》。
(八)2025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第一次会
议,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及时间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同意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会计师按期完成审计工作。
(九)2025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较好的资信记录和执业经验,并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专业能力强,履职认真,能够按照计划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审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费用合理。
3、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以及其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等因素,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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