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43:01 股吧网页版
北汽蓝谷: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26-03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本次仲裁案件金额为 1,485,402.62 元;近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且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共 42 个,涉案总金额为551,725,895.42 元(含本次仲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1%。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次披露的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或裁决,且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孙公司青岛卫蓝之旅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
卫蓝”)因买卖合同纠纷,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

岛卫蓝,申请人代理人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被申请人为河南北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新能源”),暂无被申请人代理人信息。

二、本次仲裁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

青岛卫蓝与北方新能源于 2018 年签署《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销售车辆已经预先扣减了国家补贴款,北方新能源需配合青岛卫蓝申领补贴;对销售给非个人用户的车辆,如上牌之后的行驶里程未达补贴申领要求,北方新能源需支付资金占用费。北方新能源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国家补贴款项和资金占用费。

(二)仲裁请求

1、赔偿国家补贴损失 935,000 元;

2、支付资金占用费 453,600 元;

3、支付逾期利息损失共计 37,202.62 元(暂估);

4、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费用。

因本案件目前处在受理阶段,尚无答辩、反诉或反请求的情况。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案件共 42 个,涉案总金额为 551,725,895.42 元(未考虑违约金、保全手续费、诉讼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1%。近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一) 诉讼、仲裁整体情况

序号 案由 立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方/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状态

买卖合 (2025)京仲案字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 上海大郡动力控制 尚未收到
1 同纠纷 第 08479 号仲裁 有限公司 技术有限公司 13,184,338.74 开庭通知


2 买卖合 (2025)京仲案字 青岛卫蓝之旅新能源 寰球时代汽车科技 38,449,338.20 尚未收到
同纠纷 第 10050 号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宁波)有限公司 开庭通知

3 买卖合 (2025)京仲案 青岛卫蓝之旅新能源 北京易捷汇汽车销 28,006,347.36 尚未收到
同纠纷 第 12788 号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售服务有限公司 开庭通知

4 买卖合 (2025)京仲案 青岛卫蓝之旅新能源 武汉国润华通汽车 11,133,171.62 尚未收到
同纠纷 字第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