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郑建明,担任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秉持独立、公正、忠实、勤勉的原则,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聚焦公司规范运作、风险防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郑建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博士。1999年8月至今,先后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国际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兼任《国际商务》执行主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多层次资本市场》编委、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2014年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称号。2014年成为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同时兼任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兼职家数的规定。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其中通讯会议 10 次,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严格按照履职要求,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核,细致查阅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决策过程合法合规、结果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 4 次会议,全程参与会议
审议,监督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及表决过程,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表决权得到充分行使。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严格依照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9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针对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深入审议,发挥专业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议案进行了董事会事前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题讨论,结合专业判断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人事任免等,均进行了认真审核,逐一对议案的合规性、
合理性、公允性进行研判,客观、公正地发表审核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审计机构的变更,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全程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审议过程,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格、专业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核。
在公司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年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关注内容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交流,及时掌握审计进展,督促审计机构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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