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成波,作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坚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成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06年至2011年,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副主任、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2011年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院长。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同时兼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兼职家数的规定。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其中通讯会议10次,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本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 4 次会议,全程参与会议
审议,监督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及表决过程,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表决权得到充分行使。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2025 年度亲自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牵头或参与相关事项的审议,发挥专业把关作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重点对关联交易、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等重大事项进行董事会事前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题研讨,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
(三)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重点聚焦公司人事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坚持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发表审核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各项权利。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本人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本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年审
工作计划及关注内容等进行了沟通,在会计师出具意见及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确保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2025年度,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全程参与该事项的审议工作,确认公司已与前任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前任审计机构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五)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持续关注投资者互动平台留言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及股东对公司的评价与诉求,充分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现场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规范会议履职,按要求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各类会议,会上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会后主动跟踪决议执行进度,督促相关决策事项落地落实。二是开展实地调研,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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