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6470035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647003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2026年2月6日收到公司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83号),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对所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我们对公司就问询函回复的内容与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实施了询问、检查等程序。由于对实达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还在进行中,本回复函中的会计师意见并不代表我所发表的最终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需要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现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一、关于收入确认。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500万元至36,500万元,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单季度预计实现收入18,041万元至23,041万元。2025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大数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25.55万元,占全部收入比例为98.41%,毛利率仅为1.91%。请公司:(1)补充披露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应金额、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并分析变动原因,如存在总额法与净额法混合的情况,请区别列示;(2)结合大数据业务的主要项目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模式、
公司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关于产品定价权、存货责任风险归属、信用风险承担等合同权利义务约定情况等,说明公司交易时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是否存在以总额法替代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形;(3)补充披露前十名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所在地、关联关系、业务往来内容、合作期限、销售及采购金额、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回款情况等,并结合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依据,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应金额、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并分析变动原因,如存在总额法与净额法混合的情况,请区别列示;
1.营业收入的构成
单位:万元
2025年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增
分行业 业务领域分类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 增减(%) 增减(%) 减(%)
小计 总额法 净额法 小计 总额法 净额法
智能算力 30,123.71 29,977.20 146.51 28,439.99 28,432.76 7.23 5.59 32.57 31.41 0.84
数字政府 5,562.80 5,495.72 67.08 4,311.74 4,302.50 9.24 22.49 270.14 571.12 -34.76
大数据业务 数智教育 870.81 86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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