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所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2026年4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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