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偿还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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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偿还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兴华专字(2026)第 00001914 号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 “公司”)
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新华锦资金偿还情况进行了核
查。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资料是新华锦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偿还情况发表核查意见。我们的核查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核查过程中,我们结合新华锦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债权申报资料和银行收付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6 年 1 月 20 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南区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锦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申报了债权。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新华锦集 团共占用新华 锦资金 444,348,987.56 元, 其中本 金
421,786,215.31 元,利息 22,562,772.25 元。
2026 年 4 月 10 日,市南区法院裁定对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新华
锦集团等二十二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偿还情况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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