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公司主要大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于享受该津贴管理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由基本津贴加上专门委员会职务津贴组成,即:独立董事津贴=基本津贴+职务津贴(分为主任委员津贴和委员津贴)。
前述所指“基本津贴”为13万元人民币每人每年;“职务津贴”为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津贴2万元人民币每人每年,委员津贴为1万元人民币每人每年。其中,“职务津贴”中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津贴不重复计算,担任两个及以上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的独立董事,对应津贴只计算一次。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后按季度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