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审计监督与风险防控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
委员组成,分别是张伟华、董煜和吴邲光 3 名独立董事,其中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张伟华担任。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相关履职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六次会议并形成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内部
审计与风控工作汇报》及相关议案。
2.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粮糖业 2024
年报审计总结汇报》及相关议案。
3.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
4.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
司总会计师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议案。
6.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粮糖业
2025 年审工作计划》及相关议案。
(二)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计划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1.2025 年 12 月 25 日,我们与信永中和年审会计师召开 2025 年年报审计第
一次沟通会。信永中和会计师向我们汇报了公司 2025 年主业经营情况、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内部控制、审计时间等事宜,同时还提交了年报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我们认为:汇报内容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主要经营状况,对提出的审计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内容以及采取的审计策略等方面与会计师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
2.2026 年 3 月 6 日,我们与信永中和年审会计师召开 2025 年年报审计第二
次沟通会。信永中和会计师向我们汇报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情况汇报,重点听取了针对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存货监盘、商誉减值等财报重点领域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进展情况,年审确定的重点审计领域与计划阶段一致。我们对存货监盘函证、计提减值等事项进行了问询,并提示信永中和持续关注回函情况,加强和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3.2026 年 4 月 24 日,我们与信永中和年审会计师召开 2025 年年报审计第
三次沟通会。信永中和会计师向我们汇报了经审计的公司业绩情况、关键审计事
项、重点领域及内控审计等内容。我们对公司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问题进行了问询。我们认为信永中和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政策的规定,出具的财务、内控的初审审计意见基本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信永中和为公司股东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信永中和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五)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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