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43:55 股吧网页版
中粮糖业: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伟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伟华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糖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履职,按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 2025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伟华,男,汉族,1984 年生,会计学博士。曾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北京工商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翠微大厦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 17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担任公司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有 8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分
别是董煜、吴邲光和张伟华,为战略、法律和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 ESG 委员会。我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任何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始终如一地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 5 次,我参加董事会和股
东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含通讯表决) 会次数 次数

张伟华 6 6 0 5

报告期内,我在与公司建立良好沟通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司采用通讯传签、现场、线上视频等多种途径参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意见。

在董事会召开前,我主动深入了解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相关情况,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为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在出席董事会会议时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讨论,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保证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我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7 次(其中提名委员会 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6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 次、
ESG 委员会 4 次)。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参加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参加 ESG 委员会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

次数 次数 员会次数

张伟华 6 4 3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