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3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此前为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提供借款 2,500 万元,根据
《借款协议》,该笔借款应在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偿还,现拟将《借款协议》进行展期,
其中 600 万元展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1,900 万元附条件展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展期条件为丽尚美链需确保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华夏银行剩余
900 万元借款并解除公司担保。本次展期后的年化借款利率为 4%。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新增公司风险敞口,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15 在浙江省杭州市拱
墅区桥弄街与湖萍路交叉口杭曜置地中心二区 1 幢 13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丽尚国潮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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