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1 19:24:23 股吧网页版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1日
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郑 雯 朱家辉 叶苏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