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文
件
中国·杭州
二〇二六年三月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二、介绍应邀到会的来宾
三、宣读《关于计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并对提名进行举手表决
四、听取并审议公司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1.01 《选举吴小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吴群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吴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张何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洪一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李君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选举蔡黛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金骋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蔡利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五、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进行发言
六、计票人、监票人和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方式:
1、为便于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12 日。
(三)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3 月 18 日
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
元公司会议室
(六)见证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组织
(一)本次会议由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二)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会的职权。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事宜,并设立会议会务组。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五)本次现场会议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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