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2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
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
举产生 5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的任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吴小波
2、董事会成员:吴小波、吴群良、吴林、张何欢、李君彪、朱丹莎、蔡黛燕、金骋路、蔡利君。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 吴小波(主任委员/召集人)、李君彪、吴群良、吴林、金骋路
审计委员会 蔡黛燕(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利君、金骋路、吴林、吴群良
提名委员会 金骋路(主任委员/召集人)、蔡利君、蔡黛燕、吴小波、张何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蔡利君(主任委员/召集人)、金骋路、蔡黛燕、朱丹莎、张何欢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蔡黛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聘任情况
1、代行总经理:吴小波
2、副总经理:鄢克亚、王磊
3、财务总监:吴小洋
4、董事会秘书:王磊
5、证券事务代表:朱丹莎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代行总经理职权,代理期限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王磊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朱丹莎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230930
邮箱:600738@lsguochao.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园区 2 幢 1 单元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二)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现说明如下:
鄢克亚先生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时任董事长兼总裁、董事因宏图高科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分别于 2024 年 3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4〕36 号));于 2024 年 5 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海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86 号))。
鄢克亚先生最近 36 个月内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相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事项现已履行完毕。鄢克亚先生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管理经验丰富,具备较为丰富的商业和零售行业的从业经历和专业素养,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现聘任鄢克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洪一丹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其他职务;蒋青云、黎万俊、尹德军不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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