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1 16:17:41 股吧网页版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目录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2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 14:00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4 月 15 日

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飚先生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 股 600739 辽宁成大 2026/4/8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徐飚先生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二、审议股东会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股东会结束。

议案 1: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7,393,888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9 日、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 22.07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55)。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股份
的价格上限由 22.07 元/股(含)调整为 21.85 元/股(含)。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和 2022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2023 年 5 月 31 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393,888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834%,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4.02 元/股,最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