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独立、诚信、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在法律等领域拥有专业资历及相应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继虎先生,法学博士,教授,律师,仲裁员。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
2025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有)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2025 年,本人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5 年,本人独立客观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决策,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除外)均 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应列席 亲自列席股
事会次数 次数(次) 次数(次) 次数 股东会次数 东会次数
(次) (次) (次) (次)
刘继虎 11 11 0 0 5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
2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上述会议;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召开 8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 3 次,本人出席上述会
议,切实履行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2025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开 3 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治理的责任和 义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重点关注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控股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计提减值准备、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发表 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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