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和额度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
一、增加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和额度的目的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合约价值不超过38,500万美元的规模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为远期结汇和远期售汇,该事项自董事会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详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为降低公司总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对冲美元、日元等结算货币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上调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额度,并新增开展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相关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开展投机交易。通过将外汇衍生品与外汇敞口对冲,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结汇、外汇远期售汇、外汇期权和外汇掉期业务,主要通过具有良好资信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及期限
本次新增的远期结汇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80万元人民币,单笔业务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新增远期售汇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130万元人民币,单笔业务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开展的外汇期权、外汇掉期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单笔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本次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计不超过57,000万美元。
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授权期限截止日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因外汇行情变动大,可能产生因汇率波动而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行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做了明确的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将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相关交易。
3、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和额度,旨在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保障经营业绩稳定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对主营业务及资金正常周转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不存在任何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规范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和管理行为,并就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品种、规模、操作规范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具有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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