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7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5343 证券简称:艾美森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于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4日以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891号501单元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以下简称“融资银行”)申请人民币叁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项下的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融资的利息和费用、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融资银行协商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叶顺生及其配偶扈美莲拟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一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不动产做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申请300万元授信暨关联担保》议案,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叶顺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20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叶顺生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景路66号1202室
2.自然人
姓名:扈美莲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73号605室
(二)关联关系
叶顺生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扈美莲与叶顺生为夫妻关系。叶顺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数的52.57%,通过持股平台群贤汇润和创智汇富间接持有公司23.88%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76.45%的股权,能够实际直接支配公司76.45%投票权,叶顺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关联方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于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4日以坐落于厦门市集美区金龙路891号501单元为抵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以下简称“融资银行”)申请人民币叁佰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项下的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国内贸易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融资的利息和费用、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融资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融资的担保以及融资的延期、展期,借新还旧等由公司、担保人与融资
公告编号:2019-020
银行协商确定。
我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顺生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融资和担保事宜,其所签署的融资申请书(表)、合同(协议)、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协议)和一切与融资和担保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叶顺生及其配偶扈美莲拟为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与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一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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