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
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维股份”)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85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业务模式。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务,但未披露具体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8.68 亿元,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内饰、保险杠、车灯、冲压件、视镜、车轮等,其中汽车内饰、保险杠营收合计占比约 80%。除车轮、冲压件外,上述主要产品的期末库存量均为 0,本期产量、销量数据完全一致;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 4.77 亿元,其中外购半成品 1.25 亿元;本期存货周转天数 9.68 天,显著低于同行业公司。
请公司补充披露:(1)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的具体业务模式,结合客户和供应商获取渠道、定量定价模式、公司所在产业链环节提供的具体附加值说明是否存在代客采购、指定交易等情形,是否涉及贸易业务、来料加工业务;
公司回复:
一、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零部件及原材料采购合同》,合同中仅约定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包装要求、交货及售后服务要求、保密要求、产品责任、知识产权、违约赔偿等框架性条款,该合同签
订后如无重大变动将自动续期。后续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计划或采购订单,确定所需提供的零部件及原材料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内容。公司产品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及外购半成品如下:
主要产品 主要原材料及外购半成品
汽车内饰 塑料粒子、聚醚及异氰酸酯等化工料、布料、皮革材料、座椅
骨架、气囊等
汽车保险杠 塑料粒子、油漆、格栅、导流板等
汽车车灯 塑料粒子、控制器等
汽车视镜 塑料粒子、镜片等
冲压件 钢材、螺栓等
汽车车轮 钢材、轮胎、铝轮
公司汽车车轮产品中所使用的轮胎和铝轮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并确定价格,其他供应商由公司自主选择。
供应商准入方面,生产材料需经过潜在供应商推荐、资质审核、现地审核后纳入潜在供应商清单。供应商确定方式包括最低价原则(满足技术与商务要求时综合成本最低者成交)和综合评分原则(综合成本与技术方案评分最高者成交)。
采购的定价定量模式:(1)定价方面,通过公开招标、询比、谈判、竞价等市场化竞标方式,结合产品质量、交付能力、售后服务及成本等维度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价格协议。(2)定量方面,首先依据客户年度预测与月度滚动需求,结合库存及产能制定生产计划,再按物料清单拆解,并综合考虑采购提前期与经济批量确定物料需求量。其中,非准时化供应的物料(如钢材、进口物料等)按此定量,准时化供应的物料则要求供应商在公司周边建厂或设立中转仓库,按生产日看板配送至产线并根据实际领用量结算。
物料到达周期:准时化供应物料按生产日看板每日配送;非准时化供应物料中,大宗材料采购周期约 1 个月,进口物料采购周期在 3 个月以上。
采购结算方式主要为预付款(钢材、工装、能源)及信用期付款,以货币和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信用期一般为 3 个月左右。
二、生产模式
(一)生产模式概述
汽车零部件多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行业内企业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经
营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客户通常提前 2 年启动全新车型零部件采购发包,中标供应商随即进入同步开发与生产准备阶段,依次完成工装样件认可、生产件批准程序、小批量试装及产能审核等一系列质量审核流程,最终才能进入批量供货阶段。整个开发周期一般为 1-2 年,但近年来新能源车企开发节奏加快,周期有所压缩。公司亦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并根据产品特性分别适用准时化生产与物料需求计划两种模式。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维度 准时化生产模式 物料需求计划模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