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富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1日,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未来三年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安保险”)购买责任保险。
鉴于鑫安保险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经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作为受益人,独立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鑫安保险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93.32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未来三年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鑫安保险购买责任保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责任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
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该等责任险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公司股东会的审批程序,授权有效期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与保险公司首次签署责任保险合同之日起三年,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93383034M
3.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5.法定代表人:徐锦辉
6.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各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机动车辆保险有关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2年6月15日
9.股权结构: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0%;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5%;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7.5%;吉林省华阳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25%;辽宁惠华新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25%;北京捷峰联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25%;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25%。
10.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6,176.29万元,净资产105,201.23万元,营业收入73,657.73万元,净利润258.17万元。
11.关联关系:鑫安保险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任鑫安保险董事。
三、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保险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3.保障对象: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5.保险金额:20.5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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