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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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闻泰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闻泰科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为本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特指中国大陆,以下简称“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
下简称“本次行权”)及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
“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实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向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为了确保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本所律师已经
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并依赖于公司的如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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