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6年 1 月 3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结果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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