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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8:50:02 股吧网页版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第十届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孔玉生、刘同君、吴君民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审议的主要事项

2024 年 1 月 12 日 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3 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的报告
及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

2024 年 8 月 19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关于修订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19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

案》。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19 日 审议通过了会计师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1. 2024 年 1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部
门提交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预审、审计。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同意审计工作安排计划,并确定时间表。

2.2024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质,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 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
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便及时、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七)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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