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5 - 2025/7/16 2025/7/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3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
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 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167,842,884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库存股 16,196,626 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 1,151,646,25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7,582,312.9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鉴于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数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51,646,258 股×0.05 元)÷1,167,842,884 股≈0.0493 元。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493 元/股)÷(1+0)=前收盘价格-0.0493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5 - 2025/7/16 2025/7/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A 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规定,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0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