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2016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姓名 任职时间 个人基本情况
男,1971年生,国际经济法学博士、国际经
臧立 2015年7月28日至今 济学硕士、经济法学学士;外交学院国际法
系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副教
授,研究生导师。
男,1955年生,曾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吉
林大学。历任辽宁省桓仁县团县委书记,吉
陈树文 2015年7月28日至今 林大学副教授,辽宁省本溪县政府副县长,
辽宁省本溪市证券管委会主任,辽宁省本溪
市外经委主任。现任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部
教授、博导。
男,1952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
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天园全会计师事务所(特
兰书先 2015年7月28日至今 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总经理,沈阳岳华会
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省沈阳市
两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臧立 8 8 8 0 0 否 3
陈树文 8 8 8 0 0 否 3
兰书先 8 8 8 0 0 否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共发表了7次独立意见事
项。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对《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我们对对外担保情况、利润分配方案、短期借款、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表了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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