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1998-05-20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大显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股票代码:600747 配股价格:6.00元
发行人: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比例:10:3
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
本次实际配售数量:36,981,000股
一、绪言
本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证监发字199617号《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编写, 经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7年8月26日董事会会议 通过并由1997年9月29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了本公司1997年配股方案。此方案经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大证办发199765号文件同意,并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36号”文件批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 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股票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屠 光绍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2、
发行人: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秉强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
电话:(0411)6681775-992
传真:(0411)6681328
联系人:王忠 全原隆欣
3、主承销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广发金融大厦4楼
电话:(020)87310276
传真:(020)87310255
联系人:薛自强靖建国刘永胜
4、分销商: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智南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
电话:(020)83803689
传真:(020)83803689
联系人:龚志晖
5、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 彬
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6、律师事务所:大连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刘宝有
地址:大连市友好广场向前街36号
电话:(0411)2647055
传真:(0411)2647014
经办律师:刘宝有包 敬欣
7、会计师事务所:大连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 耀麟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4层
电 话:(0411)2819300
传真:(0411)2813033
经办会计师:石笛 侠王灵霞
8、资产评估机构:大连资产评估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丛达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4层
电话:(0411)2819300
传真:(0411)2801300
经办评估人员: 姜长群蒋国通
三、本次配售方案公司本次配售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1、本次实际配售股份:36,981,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配售比例:按公司1996年底股本总额12,837万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00元。
4、承销方式:社会公众股以及内部职工股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承 销商进行包销;国家股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授权大连大显集团公 司管理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大连大显集团公司承诺以股权方 式(非现金方式)及历年国家股留存现金红利认购全部应配股份。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获配股份由承销商进行代销。
5、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发行费用预计可募集资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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