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9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17】第17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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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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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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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10)683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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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2017】第1786号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后附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4号《关于核准大连大
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6月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1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400,000,000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3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01,175.82元,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3,898,824.18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2014年6月9日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勤信验字【2014】第1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13,825,645.5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4,632,534.7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共同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元)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001234255000855 84,000,000.0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001234255000978 80,632,5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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