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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6:07:21 股吧网页版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与上海北外滩(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2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北外滩(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双方为开展后续合作
达成的框架性文件和原则性约定,未涉及具体业务合作内容。
如合作双方将来在本协议框架下开展具体合作,将需另行商
谈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未涉及具体业务合作内容,对
公司经营业绩暂不产生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近日与上海北外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外滩集团”,乙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北外滩(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22日至2042年11月21日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海卫

注册资本:737,093.019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会展会务服务,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资产总额约人民币190.83亿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05.49亿元。

股东情况:上海市虹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7.25%,上海市财政局持股2.75%。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5年7月8日,公司与北外滩集团在上海市以书面方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框架性协议,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已经公司行政办
公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

1. 合作背景与目标

公司作为上海市下属国有控股企业,近年来在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以下简称“北外滩”)核心板块深耕经营开发建设及资产运营业务,且旗下物业板块品牌“上实服务”于2024年在上海市物业服务综合百强企业中入围三甲,公司具备成熟的区域开发建设、资产运营及物业服务保障的能力。北外滩集团作为上海市虹口区重要区属“城市运营企业”,核心聚焦北外滩,以开发建设和功能提升、区域商业运营和产业聚集、城市更新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三大方面为抓手,多维度推动该地区高质量发展。双方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北外滩“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展示窗口”的要求,围绕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协同、招商引资、城市创新运营管理等内容为核心,达成战略合作。

2. 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互为核心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北外滩区域内针对开发建设、城市更新、产业导入、城市创新模式运营以及商业运营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沟通。

(2)甲乙双方针对北外滩核心区未来城市一体化运营展开联合考察、调研与分析,部署合作工作要求和推进措施,提出未来城市统一运营机制和模式的愿景以及建议方案。

(3)甲乙双方以股权合作、长期可持续为目标,探索深度合作的路径,加速城市更新与创新运营模式的优化与落地。

(4)甲乙双方加强党建交流,积极弘扬先进典型,组织互访互学,提升双方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双方业务发展。

(5)甲乙双方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在合作过程中不断探索可持续稳定长期合作机制。双方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日常协调对接机制。
(二)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积极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建立务实有效的协调机制,指定相关部门推进和落实合作,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2.甲乙双方合作事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的要求,可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协议、专项服务合同确定权利和义务。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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