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琳琳女士、高富平先生、崔霁女士及董事长王政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琳琳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任期为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8 日,任期三年。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同意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同意审计机构对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终审情况,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
(2)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公司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议
案》;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
告》;
(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5.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阅《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服务
项目的说明》;
6.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7.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作为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受公司董事会聘用后,向公司派出了具备审计工作所需专业资质、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在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上会所的工作汇报,并督促上会所按照既定的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审计机构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出具了监督报告。
2025 年底至 2026 年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督促安永所按照计划的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审计。
在跟踪审计的整个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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