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7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6-025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6 月 27 日披露的《西藏旅游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西藏
旅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号、2026-023 号)。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西藏旅游 2025 年审
计报告》(XYZH/2026CDAA1B025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财务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706,545.30 元,盈余公积为 5,646,283.67,资本公积为972,461,635.04 元,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盈余公积 5,646,283.67元、资本公积 64,060,261.63 元,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69,706,545.30 元。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以母公司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至零为限。
二、债权人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关于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的规定,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1 栋 4 层
2、申报时间:2026 年 6 月 27 日-2026 年 8 月 10 日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891-6339150
5、邮箱:yijiea@enn.cn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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