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5 21:45:04 股吧网页版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5-011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情况概述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663,481.17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226,965,517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原因

近几年,由于外部环境对国内旅游业造成直接影响,市场环境波动、消费需求降级,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2023 年-2024 年,公司依托自身资源和品牌优势,动态调整经营策略,在生态联盟、数智化运营、优势产品打造、组织效能提升等方面狠抓落实,推进主营业务趋于稳定。

三、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未弥补亏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在 2025 年度提出多项改善公司经营的举措。主要如下:

1、探索数字化发展新通路,驱动全域融合增长

“乐游西藏”平台将聚焦游客行前规划与游览服务的智慧化需求,不断实现自身技术迭代与服务能力升级,通过智能伴游服务、社交分享联动及全链路闭环管理,实现“找得到、选得对、玩得好”的服务升级。针对“Z 世代”和银发族客群,公司将整合抖音、小红书等平台资源,结合桃花节、高原康养等主题,通过 KOL 直播带货与“景区+”产品组合推送,强化线上资源整合与消费转化。

2、产品升级实现供需平衡,资源打通拓展业务边界

适应需供关系演变,公司将加速林芝地区产品联动,推进雅鲁藏布大峡谷北岸体验、鲁朗花海牧场轻奢度假及巴松措户外项目开发,通过数字化动态分析游客需求优化服务反馈。同时,重点支持冈仁波齐、玛旁雍错景区 5A 建设,完善安全保障机制、挖掘象雄文化元素、提升边境旅游集镇服务能力,为入境游市场提质扩容拓展奠定基础。

3、强化渠道整合与品牌建设,巩固优势挖潜市场空间

基于完整、多元的数据底座,公司将更加便捷地洞察目的地偏好、淡旺季流量变化,灵活调整地接渠道及市场政策,通过“乐游西藏”平台发布优势产品,对接传统渠道与自由行客群,以优惠组品培育消费习惯;公司将依托圣地国际旅行社的出入境业务资质和品牌优势,深化与国内外合作商的定制游、研学游合作;与此同时,公司还将以年轻化视角融合户外、文创等元素,推出定制化组品,并通过跨界合作与全场景传播提升藏地旅游品牌影响力。

4、深度洞察行业政策导向,培育边境旅游特色优势

近年来,藏药、藏香、藏戏等民族特色文化元素通过“春晚分会场”、“祖国,扎西德勒”等场景快速走向国内外游客,公司将在各类产品组合中,积极融入各类非遗和深度体验类文化元素,打造迎宾舞、藏装秀、场景互动等差异化体验产品。与此同时,公司将深入把握西藏对外开放政策机遇,借力国际航班扩容与陆路口岸通关量增长,推进冈仁波齐等景区国际化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全媒体传播矩阵扩大品牌辐射,助力西藏建成国际旅游目的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重大不利因素影响。虽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